近日,發改委和住建部聯合發布《“十三五”國內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征求意見稿)》,對我國“十三五”期間污水處理基礎設施的建設提出了要求,任務目標為:新增污水管網13.44 萬公里,老舊污水管網維修4.24 萬公里,雨污合流管網改造3.89 萬公里,新增污水處理設施規模4890 萬立方米/日,提標改造污水處理設施規模4053 萬立方米/日,新增污泥(以含水80%的污泥計)處理處置規模6.31 萬噸/日,新增再生水利用設施規模2113 萬立方米/日,新增初期雨水治理設施規模1016 萬立方米/日,完善國家、省、市三級排水監管平臺,形成國內統一、**覆蓋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監管體系。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規劃中排水監管平臺建設任務、技術要求和投資預算均給出了詳細的計劃。
任務要求:“十三五”期間,建設***排水與污水處理監測站1 座、省級監測站38 座、市級監測站288 座。所有設市城市具備排水與污水處理監測能力。
技術要求:國家和省級監測站應具備全指標監測能力和主要指標的流動檢測能力,市級監測站應具備污水管網排查與檢測、污水處理廠基本控制項目及部分選擇控制項目的分析能力,污水處理廠監測站應具備日常指標檢測能力,滿足政府監管和企業運行管理的需要。建成后,基本實現國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監管數據的動態信息監督管理。
投資估算::國家污水處理監測站投資估算為0.68 億元;已有省級監測站,監測能力未達到全指標檢測的,應提升監測能力,每座監測站按0.1 億計;新建省級監測站按每座按0.15 億元計;市級監測站除基本控制項目外,還應具備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部分選擇控制項目監測能力,每座監測站按0.1 億元計;污水處理廠監測站應具備基本控制項目的監測能力,每座監測站按0.03 億元計。